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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金坛二期循环水系统改造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辅助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540CITC7339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中盐金坛二期循环水改造及相关设施改造项目-辅助用房工程,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751.89平方米,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最高限价:772.37万元 2.4工期要求: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竣工。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保持在评审现场通过国家认可信息平台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证件有效情况的权利);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备至少1个800万元以上的已完成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业绩(业绩信息须来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其他渠道业绩不予认可。此业绩须为总承包业绩<非分包、非转包或非劳务>);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为《供应商黑名单(2025 年 11 月版)》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推荐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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