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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日照电厂2026-2028年度炉渣外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6     浏览:0    
核心提示:日照电厂2026-2028年度炉渣外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日照电厂2026-2028年度炉渣外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399号。
 
2.2 规    模: 日照电厂一期2台350MW燃煤机组,二期2台680MW燃煤机组,总发电装机容量2060MW。一期2台机组的炉渣为湿渣,每年预估外运量3万吨左右;二期2台机组的炉渣为干渣,在外运时需加水拌湿装车,每年预估外运量5万吨左右。受煤种及机组负荷影响,外运量会有波动,以实际外运数量为准。在距离厂区8Km处建有灰场一处,本项目所有外运炉渣须运至灰场。正常炉渣销售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启动炉渣外运方式,确保不发生因外运不及时造成机组降出力、停机等情况。
 
2.3 标段划分: 山东日照电厂2026-2028年度炉渣外运服务项目标段包1。本项目统招分签,中标人分别和招标人签订合同。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399号。
 
2.5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本标段包括日照电厂一期炉渣外运预估量9万吨,二期炉渣外运预估量15万吨,根据电厂要求使用新能源车辆将炉渣及时外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以地磅计量的实际数量据实结算。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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