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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分公司本部所属场地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本部所属场地消防维保项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本部所属场地消防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本部所属场地消防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SJHY-YZ-25177

三、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品目)

数量

总价

省 本部所属场地消防维保

1项

11万元/年

 

注:1.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两项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三项供应商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须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供应商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供应商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供应商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10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12供应商须具备1份相关从业经验;(供应商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13供应商必须符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条件并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提供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证明材料)

4.14项目经理1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每次维护保养人员5人以上(其中具有中级建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少于4人)(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人员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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