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六盘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2×1000MW火电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材料产业园。本工程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不设置旁路,脱硫效率≥99.52%,脱硫利用石灰石粉作为吸收剂,设置石灰石粉仓2座,容积满足2台机组BMCR工况下3天的石灰石粉消耗量。系统配置2座石灰石成品浆液箱,其有效容积为2套FGD装置运行8h的石灰石浆液消耗量,配置4台石灰石浆液泵,每塔两台(1运1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脱硫系统所用的石灰石粉,暂估总用量23万吨,最终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磅单为准。
2.2 其他:2.2.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2.2供货方式: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2.2.3交货地点:宁夏固原市头营镇宁夏六盘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3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29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