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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金坛盐化 年度零星建筑工程及合格承包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540CITC7324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镇江市丹徒区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盐金坛盐化 年度零星建筑工程及合格承包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盐金坛盐化 本部及其所属子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零星建筑工程,共分成4个包(包括:土建、钢结构、防水防腐、装饰装修等),投标人可对任1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评标将按每个包分别进行,最终以业主确认的工作范围及工程量为准。本次招标按优惠下浮率和实际零星人工进行报价,设置最低优惠下浮率和最高投标限价,低于最低优惠下浮率和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最低下浮率及最高投标限价 (1)单项零星建筑工程结算总价优惠下浮率: (1.1)总价<5万元,优惠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5% (1.2)5万元≤总价<10万元,优惠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8% (1.3)10万元≤总价<20万元,优惠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12% (2)实际零星人工报价不得高于300元/日(不含税综合单价) 2.2 施工 2.3 招标范围:中盐金坛盐化 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年度零星建筑工程涉及的相关工作,其主要内容为:土建、钢结构、防水防腐、装饰装修等工作。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工程包工)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24-2018)、《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 55032-20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相应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施工要求: 2.6.1施工严格按中盐金坛盐化 《零星建筑工程联系单》指定的时间开工并满足生产现场生产实际情况要求; 2.6.2应急抢修工程(包括节假日、夜间)要求施工人员应在接到施工指令一个小时内进场施工,施工机械应在接到施工指令四个小时内进场作业至现场指定时间完成。 2.6.3施工内容按《零星建筑工程联系单》要求,具体施工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具体内容。 2.6.4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现场签证为准,并经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盖章认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1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2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3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腐防水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第4包: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
(1)应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2)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3个与所投分包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工程合同复印件,签字盖章等图章字迹要清晰、内容要详细,能反映日期及工程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为《供应商黑名单(2025 年 11 月版)》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认定无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