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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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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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发电 |
临河发电日常及等级检修期间设备设施的非标件制作加工、维修件机加工、各类传动件、壳体件、耐磨件、高温高压件、耐腐蚀件加工;非标设计加工、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加工、安防器具、用具类加工;旋转类静平衡、动平衡找正和消除,振动消除;磨损件修复;整机或部件检修加工等内容。 |
365 日历天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对于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调试等服务类采购,近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其他类采购,近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9)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0)对于设备类项目,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 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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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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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发电2025 年度机 |
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国内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标准件加工、非标准件加工或机械设备维修件加工的年度服务合同2 个及以上已完工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发票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1 月27 日10:00 至2025 年12 月5 日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