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生产实物仿真平
台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NYZC-2025-11-28-026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买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光伏产业技术
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利用百兆瓦光伏实证基地红线范围内已规划建设的实验楼建设用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设集光伏、风电、安全等实操+理论+竞赛多功能为一体的新能源生产实物仿真平台,采用钢结构,层高12米,局部两层,包括光伏、风电、电气设备、电气二次、仪器仪表、安全应急等实训功能区。
项目整体进度: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60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后根据安装计划,投标人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施工工期为90天。
2.2招标范围
(1)负责黄河公司新能源生产实物仿真平台建设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等;
(2)参与所供黄河公司新能源生产实物仿真平台建设所需设备(软硬件及配套附属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各阶段验收(含系统验收)以及配套的售后服务;
(3)提供所供黄河公司新能源生产实物仿真平台建设所需设备的配套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3套纸质版、1套电子版及1套光盘版),负责完善标识标牌及图纸、资料的组档等工作;
(4)提供所供黄河公司新能源生产实物仿真平台建设所需设备的配套培训教材及考试题库等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新能源设备的生产制造或销售企业;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2项新能源生产仿真设备的供货或者建设(含供货及安装)的业绩(两项合同业绩的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需自主完成生产实物仿真平台建设所需部分主体设备的供货,其余设备需提供原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包括但不限于偏航系统、变桨系统、主变、GIS等)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须提供三年原厂售后承诺函,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须提供软件使用授权文件,投标人提供的CPU、操作系统和数据库须满足国产化的要求,须在中国信息安全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目录中。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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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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