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2026年—2028年征选保险
经纪公司服务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无管理服务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2026年—2028年征选保险经纪公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服务合同。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成立于2008年5月28日,主要从事电力生产、光伏组件制造及电站开发运营。截至2025年,公司注册资本999555.56万元,对外投资企业73家,构建了覆盖水电、光伏、风电、火电的多能互补体系。
为了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对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进行适当补助,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依据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按工资总额的4%计提,其中3%用于对在职员工门诊药费的补助报销;1%作为统筹资金,主要用于对员工住院自负费用和退休员工门诊药费的补助报销及住院自负费用。
为做好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员工补充医疗商业保险及统筹账户管理工作,现需委托保险经纪公司提供全面保障服务,委托服务主要内容包括:1.协助对招标人所拥有或所控资产提供、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2.对招标人现行补充医疗保险合同进行审核,并针对具体风险情况提出专业建议;3.根据对招标人实际风险情况及需求,制订保险方案;4.协助对招标人组织保险招标/询价;5.协助对招标人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完成保费的代收代支付;6.提供保险期内日常咨询服务,并根据公司要求,举办保险风控管理培训;7.在发生保险索赔事件时,协助对招标人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公司赔付进程;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招标人与保险公司进行疑难案件谈判,全程协助处理理赔事宜;8.根据招标人授权,全程监督保险公司投保流程、保险价格、服务承诺及理赔服务进程,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招标人。
2.2招标范围及服务地点
2.2.1招标范围
2.2.1.1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2026年—2028年征选保险经纪公司服务
2.2.1.2实施
2.2.1.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每年年底将对服务方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解除协议。
2.3主要工作内容
2.3.1设计保险方案:根据健康类保险特点,结合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补充医疗保险实际情况,分析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团体商业健康保险方案、个人健康管理及统筹账户管理项目的方案;方案应包含保险保障标准设计、保险条款等,并遵循“合法、合规、服务优质”的原则,协助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组织保险招标/询价,出具汇总分析报告。
2.3.2理赔机制设计:
2.3.2.1制定团体商业保险理赔机制:应包括纠纷调解机制、重大案件处理机制、快速预付案件处理、提出理赔流程、出险后响应机制。
2.3.2.2制定个人健康管理项目理赔机制:应包括直付理赔和非直付理赔,直付理赔包含线上和线下药房的购药等,非直付理赔包含慢性病报销等。
2.3.3服务团队建设: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项服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具有丰富的管理和服务经验,确保服务工作的落实,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全面细致的一站式服务,为该项目开辟专项绿色服务通道。团队成员调整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报备。
2.3.4宣导服务:提供保险专业知识培训,包括条款讲解以及理赔指导服务,针对相关条款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说明。
2.3.5其他服务: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现行补充医疗保险合同进行审核,并针对具体风险情况提出专业建议;在发生保险索赔事件时,协助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公司赔付进程;在授权范围内代表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与保险公司进行疑难案件谈判,全程协助处理理赔事宜;根据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授权,全程监督保险公司投保流程、保险价格、服务承诺及理赔服务进程,定期将情况报告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3.5投标人没有处于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的保险经纪公司。
4.2投标人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及以上且单项达到300人及以上规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健康类经纪服务的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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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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