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距离秭归县直线距离约6km,距离三峡大坝约10km,距离宜昌市约35km,距离武汉市约320km,交通便利。秭归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布置于长坪,上水库沿村村通公路、芝茅公路至秭归县的公路里程约24km。下水库位于兰陵溪汇合口处,下水库坝址沿国道G348至秭归县的公路里程约11km。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装机容量1600MW、装设2台单机容量800MW的冲击式机组,额定水头905m,两级泵站各安装3台单机容量290MW的蓄能泵组,连续满发小时数6h,具备日调节能力。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引水发电系统、抽水系统、开关站和交通道路等组成。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包,各标包招标范围如下:
第一标包:钢筋框架采购
本标包招标范围为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所需的钢筋,预估采购量为123730吨,其中热轧带肋钢筋119072吨,热轧光圆钢筋4658吨。实际采购数量及比例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第二标包:普通硅酸盐水泥框架采购
本标包招标范围为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所需的普通硅酸盐水泥,预估采购量为572233吨,其中P.O42.5散装水泥508133吨,P.O42.5袋装水泥62735吨,P.O52.5散装水泥1365吨。实际采购数量及比例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第三标包:特种水泥框架采购
本标包招标范围为秭归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所需的特种水泥,预估采购量为63901吨,其中P.LH42.5低热水泥2642吨,P.MH42.5中热水泥59290吨,超细水泥(II级)1894吨,R.SAC42.5快硬硫铝酸盐水泥75吨。实际采购数量及比例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第四标包:2026~2027年度粉煤灰框架采购
本标包招标范围为秭归抽水蓄能电站2026~2027年工程建设所需的F类粉煤灰,预估采购量为40614吨,其中F类Ⅰ级粉煤灰635吨,F类Ⅱ级粉煤灰39979吨。实际采购数量及比例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2.3 交货要求
(1)交货期
第一、二、三标包: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为止(预计2032年12月工程完工),根据买方发货通知按批次交货。买方每月向卖方提供下一个月份的供应计划,卖方应按照买方计划生产并按时交货。实际供货数量及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第四标包: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买方发货通知按批次交货。买方每月向卖方提供下一个月份的供应计划,卖方应按照买方计划生产并按时交货。实际供货数量及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秭归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未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CYJ集团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4)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第一标包:钢筋框架采购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钢筋生产企业或其针对本标包的独家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仅能代理一家钢筋生产企业参与本标包投标。钢筋生产企业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公司视为钢筋生产企业(须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材料)。
钢筋生产企业应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则需提供所代理的钢筋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涵盖热轧光圆钢筋牌号HPB300、热轧带肋钢筋牌号HRB400E(须包含公称直径32mm)。
3.2.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或供货量不低于5万吨的钢筋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首页、签字盖章页、清单页、合同金额等主要信息,及合同对应的一张销售发票或发票查询结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够表明所供货物的金额或数量,如无法体现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得出现亏损现象。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钢筋生产商须具有年产钢筋10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3 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标包接受代理商投标。钢筋生产企业可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本标包投标,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包投标。
第二标包:普通硅酸盐水泥框架采购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水泥生产供货厂家(或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公司),并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和P.O52.5)。
3.2.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或供货量不低于5万吨的普硅水泥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首页、签字盖章页、清单页、合同金额等主要信息,及合同对应的一张销售发票或发票查询结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够表明所供货物的金额或数量,如无法体现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得出现亏损现象。
3.3 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三标包:特种水泥框架采购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水泥生产供货厂家(或所属或其集团公司所属销售公司),并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中热、低热水泥)。
3.2.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或供货量不低于1万吨的特种水泥(至少包含低热)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首页、签字盖章页、清单页、合同金额等主要信息,及合同对应的一张销售发票或发票查询结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够表明所供货物的金额或数量,如无法体现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得出现亏损现象。
3.3 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第四标包:2026~2027年度粉煤灰框架采购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火电厂原状粉煤灰生产企业(火力发电厂或火力发电厂所属销售公司(须提供火力发电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且投标人具备分选F类II级和I级粉煤灰的设备及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或供货量不低于1万吨的F类II级粉煤灰(细灰)或F类I级粉煤灰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首页、签字盖章页、清单页、合同金额等主要信息,及合同对应的一张销售发票或发票查询结果。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够表明所供货物的金额或数量,如无法体现的,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得出现亏损现象。
3.2.4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标产品须取得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F类Ⅱ级粉煤灰(细灰)或F类I级粉煤灰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时间要求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报告中检测项至少须包括: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
3.3 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01日17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