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轮数字化加工生产线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轮数字化加工生产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及数量:机轮数字化加工生产线,1套;
招标编号:0747-2560SCCGZ042;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交货期:1.五轴车铣复合加工中心、五轴加工中心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
2.其余项目启动内容及启动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
(2)非投标设备制造商的投标人应获得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须提供正本(除原制造商授权书中写明可以转授权外,其它情况下不允许转授权,集成商除外)。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正文及3张财务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对于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加盖公章的内部财务报表。
(4)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被执行案件且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承诺函;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认定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记录页为准。
(5)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文件复印件。
(6)如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交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或有关上级单位公司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至少一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都将被拒绝(集成项目不适用)。
3.4 对于单一设备/货物采购项目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联性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