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煤股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 招标采购中心,业主单位为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 经营财务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煤股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2.2 招标编号:ZPZB-25Z411
2.3 标段划分:
1标段:主审单位;
2标段:参审单位;
2.4招标范围:
1标段:平煤股份2025年度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专业服务;
2标段:平煤股份2025年度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年报审计;
2.5 服务期限:壹年;
2.6 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有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拟派本项目的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3.6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服务招标单位满5年的,之后连续5年须回避该审计业务; 3.7 投标人若存在连续为招标人服务超过8年(含本次服务年限)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9投标人不得处于财政部门予以“暂停经营业务”及证监部门予以“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处罚期内,投标人应提供其不在上述处罚期间的有效证明材料(查询网
3.10 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