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医院院内楼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项目编
本项目青海省中医院院内楼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中医院院内楼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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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对青海省中医院院内门诊楼、制剂楼、综合楼[污水站、洗衣房、配电室]3栋楼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进行全方面消防查验,并出具客观、公正的查验报告。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青海省中医院院内门诊楼、制剂楼、综合楼[污水站、洗衣房、配电室]3栋楼的建筑防火和消防设施进行全方面消防查验,并出具客观、公正的查验报告。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消防验收合格,并取得查验报告时止
2.3服务
(2)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备案;
(3)消防查验机构应为设计院和消防设施检测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建筑防火查验,应由设计院委派的注册建筑师担任
(4)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应对现场服务内容进行全数查验、逐项记录,如实填写,不得缺项、漏项,并通过图片、影像等形式对现场查看、测量以及联调联试等现场服务活动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清晰完整,实现对现场技术服务活动的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5)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3.2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消防企业,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个,且联合体各方分工明确。(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5)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6)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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