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世纪环宇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哈尔滨邮区中心零星货物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哈尔滨邮区中心零星货物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SJHY-YZ-25149
三、标段划分及入围家数:哈尔滨邮区中心零星货物采购入围供应商
| 标段序号 | 采购内容 | 入围家数 |
| 1 | 物品类 | 5家 |
| 2 | 备品类 | 3家 |
注:1.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每标段零星货物采购供应商入围不少于3家。
3.按货物类别营业执照具备经营权限可兼投兼中,不具备不可兼投兼中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两项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第三项供应商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采购货物范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提供有效开户许可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7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9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10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11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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