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南京市 法院辅助事项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南京市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南京市 法院辅助事项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 南京市 法院辅助事项业务外包项目
1、招标编号:JSNJCG-2025-976
2、项目概述:法院辅助事项业务外包项目
3、招标内容:
3.1.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辅助性事务服务业务主要涉及诉讼辅助服务、专案服务两个环节的外包服务,共需人数不少于9人。
3.2.项目预算:45.91万元(含税)。
3.3.服务期:12个月(实际开始时间按照合同签订时间)。
3.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各环节限价如下表:
| 作业环节 | 结算分档 | 最高限价(含税) | 权重 |
| 诉讼辅助服务环节 | / | 24.67元/小时 | 73% |
| 专案服务环节 | 月业务量≤4000件 | 2.55元/件 | 7% |
| 月业务量>4000件 | 2.33元/件 | 20% | |
| 注: 1、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同一环节中各月业务量区间报价需按业务量区间递增呈现价格递减的趋势,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采购已充分考虑了市场劳动力价格波动,因此在本合同周期投标方需严格按此次报价执行,投标方不得在执行过程中以此理由要求提高本次报价。 3、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阶梯超额累进方式,依据中标人实际业务量,按月汇总据实结算。如不满一个月,按当月实际完成业务量计算。 4、当月外包结算费=诉讼辅助服务环节月服务时长*对应单价+专案服务环节一档月业务量*对应单价+(二档业务量-一档月业务量)*对应单价-考核金额。 | |||
3.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承诺书)
4.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4.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4.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7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8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
4.9投标人须提供1份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法院项目的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关键页,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另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发票,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证明材料需反应相关内容,否则资审不予通过)。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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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