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焦作公司燃煤发电副产品处置(6个月)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焦作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位于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葛庄村北侧。厂址位置西距焦作市区约21km、西南距修武县城约6km。厂址区域西侧紧靠葛庄至常庄公路,南侧距新月铁路约1300m。2015年5月#1机组投产,2015年6月#2机组投产。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负责对焦作公司#1、#2机组6个月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膏进行处置,预计粉煤灰约28万吨,炉渣约3.5万吨,石膏(含泥饼)约5.5万吨,共计37万吨。6个月处置期内不足37万吨据实结算;超过37万吨的,结算总价不超合同价。
粉煤灰、炉渣、石膏品质:招标人对产品质量指标不做任何承诺,投标人需自行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验证,自行承担风险。
投标人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等有关协议后,方可进厂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与调度。
投标人需自备操作工器具,负责灰库卸灰、渣仓放渣、短倒、装车等工作。招标人在投标人装卸等操作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
2.1.3服务期:6个月。
计划服务日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方须至少具有火电厂副产品(粉煤灰或炉渣或石膏)处置(或销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1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22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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