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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新发展楷林智慧广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17     浏览:0    
核心提示:新发展楷林智慧广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发展楷林智慧广场招标人为河南新发展楷林实业有限公司,建
 新发展楷林智慧广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发展楷林智慧广场招标人为河南新发展楷林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发展楷林智慧广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25-GC-0840。

2.3工程概况:新发展楷林智慧广场项目是郑州东站站前东广场商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用地面积60,39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9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14.3万平方米,产业部分(含办公、商业及相关配套)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2万平方米,住宅部分(含商品住宅、幼儿园及相关配套)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2.7万平方米。

备注:本项目办公楼与商业(含对应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统称为“产业部分”,商品住宅(含对应地下车库、幼儿园及相关配套)统称为“住宅部分”。

2.4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莲湖路北、博学路西。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发展楷林智慧广场项目(产业部分及住宅部分)初步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关手续、试运行、移交前维护、工程交付、质保期内保修等内容。范围不包含供配电工程、夜景亮化工程、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自来水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工程、标识标牌供货安装等配套工程。

2.6工期:

产业部分总工期(含设计工期):【1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70】日历天,工程工期【1200】日历天(工程工期从项目施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至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完成、竣工备案完成且达到合同交付条件之日止);

住宅部分总工期(含设计工期):【10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工程工期【1030】日历天(工程工期从项目施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至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完成、竣工备案完成且达到合同交付条件之日止)。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本工程质量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合同约定。

2.8安全施工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9文明施工目标:

(1)达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关于“8个100%”的标准。

(2)满足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治理、扬尘管控相关文件要求。

(3)产业部分及住宅部分分别取得至少一次“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11总投资估算:约19.4亿元。

2.1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注:①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

3.4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5.2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6.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出具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6.3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承诺未被列入环境污染防治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6.4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7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联合体投标的为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1日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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