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2/17-SG-029)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 相关项目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煤电项目安全监控视频室等施工(第二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规模:2×10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履约期限18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主厂房建筑及安装-安全监控视频室等施工(CHDTDZ022/17-SG-02901):福建华电可门三期2×1000MW 煤电项目主厂房煤仓间头部增加楼板:对可门三期项目主厂房煤仓间头部9.35m层02-2轴、17m层02-1轴、25.75m层02-1轴、33.75m层02-1轴增设混凝土楼板和房间隔墙等维护体系,包含新增框架柱、钢梁、隔墙、屋面板、门窗、通风空调、消防、电气照明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仅供参考)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厂房建筑及安装-安全监控视频室等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