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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华亭煤业公司大柳煤矿副立井井筒壁后帷幕注浆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07     浏览:0    
核心提示:大柳煤矿副立井井筒壁后帷幕注浆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大柳煤矿副立井井筒壁后帷幕注浆治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24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煤业公司华亭煤业公司大柳煤矿副立井井筒壁后帷幕注浆治理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2天内开工,项目总工期90天。

2.6 招标范围:大柳煤矿副立井井口向下5-10m范围(第四系表土层与基岩交界处)。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或主要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大柳煤矿副立井井筒壁后帷幕注浆治理项目

1.井壁周围充水情况分析

收集并分析井筒工程资料,包括井壁结构及落底水平,生产现状等。分析第四系表土层与基岩交界处范围内井筒壁周围充水情况,在找到淋水水源逻辑路径的基础上,使用直流电法分析井筒周围富水以及淋水的直接水源,为注浆施工设计提供指导。

2.井壁支护状况分析

井筒由于裂缝及接茬缝的原因导致渗水,主要原因有二:一是高标号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温度高、水分蒸发,体积收缩产生了干缩裂缝,成为出水点的通道,二是混凝土的收缩机塌落造成接茬缝,壁后岩石裂隙含水层涌水通过薄弱部位井壁接茬向外渗水。

(1)收集井筒的施工及维护资料,分析井筒的现状及维护方法。

(2)使用超声法对井筒结构内部及井筒壁后空间进行检测。评估混凝土及壁后岩体裂隙发育程度,并与前述研究共同分析地下含水层对井筒淋水的影响。

3.注浆材料配比优化及参数测试

注浆材料应选择煤矿井下用环保(无毒)类无机材料,不得对含水层水造成污染;性能为高强度、高扩散性及高密实性不开裂,以单、双浆材料为主。根据地质分析、水文分析及工程基础条件选定合适的注浆浆液或注浆浆液组合,浆液以完全封闭裂缝(孔洞)、产生足够的强度、达到注浆阻水为目的;注浆材料必须有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对水源无危害污染的检测报告。根据地质分析、水文分析及工程基础条件选定合适的注浆浆液或注浆浆液组合。

4.注浆方案设计

采用壁后帷幕注浆堵水的方法,在地面沿副立井井筒周边选择合适位置进行注浆,重点拦截和封堵渗水,在井筒壁后形成注浆隔水帷幕,隔绝水源;实现对点注浆、集中渗水处连续注浆封堵。浆液先稀后浓,以双液浆为主,水泥单液浆为辅,过程中监视有无窜浆跑浆现象,以及时采取措施,最后封孔。在注浆的过程中,使用超声、微震、应力-应变监测等方式,监视井筒壁的稳定性,避免注浆工作对井筒造成破坏。治水工程包含设计、注浆材料(必须为环保材料)、设备及施工等所有内容。从施工时间角度考虑,不能影响副立井正常提升。在注浆的过程中,使用超声、微震、应力-应变监测等方式,监视井筒壁的稳定性,避免注浆工作对井筒造成破坏。

注浆工艺采用袖阀管注浆(如现场施工存在困难,可在方案审核时变更),在井筒周围距井筒1m布设2圈钻孔,排间距1m,孔间距2m,孔深进入基岩0.5m,孔深暂定10米(以实际情况为准),孔径一般不大于φ50mm。

5.井筒监测

验证注浆效果,评价井筒的长期稳定性。综合考察井筒长期监测的必要性,如淋水相关部分岩体(土层)松软,强度不够,导致淋水或结构稳定性的隐患,有必要进行井筒应力应变长期监测的设计等。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类别包括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影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矿井井筒淋水治理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4)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3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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