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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公司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气象站周年观测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04     浏览:0    
核心提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气象站周年观测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招标条件招标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气象站周年观测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气象站周年观测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项目业主: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以具体项目执行情况为准
2.2 招标范围
标段一:广东、广西及福建地区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气象站周年观测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此标段专题工作为针对广东、广西、福建地区的五处核动力厂厂址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和选址安全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提供厂址所在地区的实测气象资料并为厂址非海岛气象、工程气象以及极端气象参数分析提供基础资料。详细需求见《25FW1050-01D00KY06JR Rev.0》厂址气象站周年观测专题(广东、广西、福建地区)集采技术任务书。
 
标段二:山东及浙江地区核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气象站周年观测专题集约化采购项目
此标段专题工作为针对山东及浙江地区的三处核动力厂厂址(包含一处海岛厂址)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和选址安全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提供厂址所在地区的实测气象资料并为厂址非海岛气象、工程气象以及极端气象参数分析提供基础资料。详细需求见《25FW1050-01D00KY07JR Rev.0》厂址气象站周年观测专题(山东、浙江地区)集采技术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 年。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 不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6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投标人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8 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9 财务要求: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通过社会或政府审计,且审核无重大问题。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 资质条件:投标人近十年内必须具有至少1 个百万千瓦及以上装机规模清洁能源项目厂址气象站(含百米铁塔)周年观测专题工作业绩并通过专家评审。(投标人提供“近十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或服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报告签字盖章页、专家评审意见。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1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从事该任务所必须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气象学、大气科学或相近专业(或拥有气象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应具有地面
 
气象站及百米气象铁塔建设的工程管理经验和气象站(含百米铁塔)建站的业绩。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11 月3 日至2025 年11 月10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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