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福建省永安市。
2.2 项目规模:2×300MW火电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货,到货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计划2025年12月15日前到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通风设备(风机、风扇)-7号脱硫及生物质输送系统磁悬浮风机采购(:6台磁悬浮离心式鼓风机的采购、安装、调试和6台旧罗茨风机的拆除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风设备(风机、风扇)-7号脱硫及生物质输送系统磁悬浮风机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单机功率≥200kW电厂磁悬浮鼓风机供货且成功投运的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技术协议、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并补充投运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需体现出项目名称、投运时间等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03 15:50到2025-11-10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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