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盐湖区共配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盐湖区共配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业主盐湖区共配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SZT2025-SX-QT-GC-1120
1.3 招标内容:盐湖区共配中心装修改造。主要包括生产场地和办公场地改造两部分。
生产场地:1.搭建封闭式平台;2.新做卷帘门;3.新建350㎡钢结构彩钢辅助用房;4.5540㎡地面制作地坪漆;5.850㎡地面进行地面固定剂沙层固定;6.市内墙面水泥砂浆找平,墙面喷涂料,油漆墙裙;7.主配电系统安装;8.生产场地电气安装;9.新建生产场地辅助用房照明;10.消防报警系统安装;11.消防应急照明元;12.新建生产场地综合布线。
办公场地:1.拆除及垃圾清运;2.新做隔墙、隔断;3.新做厨房及卫生间,重新铺地板,防水泥,PVC吊顶,卫浴隔断、厨房卫生间墙面贴砖;4.对954㎡墙面重新进行粉刷乳胶漆;5.新做157㎡矿棉板吊顶;6.新做门窗;6.新做办公用房强弱电工程,7.新做排水工程;8.通风工程。
1.4 最高限价:164.38万元。
1.5 工期:45个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合格。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4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6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7 投标人拟派
2.8 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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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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