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卧龙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卧龙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卧龙路小学立项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108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卧龙路小学立项变更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5〕86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卧龙路小学立项变更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5〕202号)
1.4
1.5项目业主:安徽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卧龙路小学项目施工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XGZ50637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XGZ50637 2.5建设 2.7合同估算价:12595.78万元 2.8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该项目位于新站高新区卧龙湖路与项王东路交口西北角,占地面积约56326.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800平方米。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楼、风雨操场、食堂、图书馆、门房、运动操场(300米塑胶跑道、含升旗台及看台)、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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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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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gzy.hef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