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海北 2026
年至2028年交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海北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中型水电公司本部:位于省互助县加定镇。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120Km。平均海拔为▽2200米。
(2)中型水电公司纳子峡水电站:位于省门源县燕麦图呼乡和门源县皇城乡的交界处,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186km。海拔在▽3080m~▽3202m之间,属高海拔地区。
(3)中型水电公司加定水电站:位于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加定镇。距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120Km。平均海拔为▽2200米。
(4)大通河水电公司东旭二级水电站:位于省门源县珠固乡境内的大通河上,距互助县甘禅口约15KM。平均海拔为▽2400米。
(5)大通河水电公司卡索峡水电站:位于省门源县珠固乡境内的大通河上,距互助县甘禅口约6KM。平均海拔为▽2300米。
(6)大通河水电公司青岗峡水电站:位于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距加定镇2KM处。平均海拔为▽2200米。
(7)大通河水电公司金沙峡水电站:位于大通河下游互助县和甘肃天祝县交界处河段上,距加定镇30KM处。平均海拔为▽2000米。
项目简介:黄河公司海北 2026-2028年交通运输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个年度(36个月),即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且委托人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2.2 招标范围:(1)黄河公司海北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包括合属运作中型水电公司及中型水电公司下属1家子公司大通河水电公司,涉及各类型车辆,共计25台(其中:中型水电公司各类型车辆19辆,包括中巴车3辆、小型中巴车2辆、商务车1辆、轿车1辆、越野车7辆、皮卡车4辆、厢式货车1辆,需配置驾驶员21名,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3名,A2驾照的驾驶员2 名,C1驾照的驾驶员16名。大通河公司各类车型6辆,包括皮卡车3辆、越野车3辆,需配置持有C1驾照的驾驶员6名。项目须配专职
(2)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其中:
标包1:黄河中型水电开发
标包2:大通河水电开发
(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选择中标人,中标人须与本招标项目各自标包下的合同主体单位分别签订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及所属单位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向至少2个派驻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提供并承担过交通运输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份合同业绩投入驾驶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反映出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投入驾驶人员数量、结算证明等内容);
(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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