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标段二)包含的内容。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标段二)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热电厂二期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4.5万吨。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标段二: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二期脱硫系统使用4.5万吨;
主要指标要求:
氧化钙(CaO)含量≥50.4%;粒度:250目(即粒径63um,以250目栅格通过率≥90%判定);石灰石粉水分(H2O)<1%;二氧化硅(SiO2)≤2%;氧化镁(MgO)≤1.8%;氧化铁(Fe2O3)≤0.33%;氧化铝(AL2O3)≤0.54%;PH值<10。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3月31日或送完为止,以采购方订单为准。每月24日前招标方书面传真给投标方下月供货计划,货到前三天招标方给投标方下达准确采购数量的订单(如招标方中间到货时间有所变动,招标方在第一时间以书面方式或短信通知投标方)。
2.7其他: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二个标包,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中标人确定原则:若某投标人为多个标段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顺序确定其在一个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失去在其它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二个标段均依此原则确定中标人。优先顺序为标段二、标段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标的物直接生产企业,提供投标人本企业环保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财务要求 |
/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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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09 00:00:00.0至2025-10-16 23:59: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