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广元燃煤发电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按4×1000MW机组容量规划,本期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脱硝装置。
电厂厂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东北距宝轮镇7.7km,东北距广元市33.0km。厂址北侧紧邻滨河路,滨河路厂址段已建成,为双向四车道,满足电厂运输要求,进厂道路从滨河路引接。厂址东面毗邻广元煤炭储备基地,电厂燃煤由煤基地供应,通过带式输送机运输进厂。厂址南侧紧邻铁路工厂站,专用线引接自宝成铁路昭化站。本项目主要采购用于循环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锅炉补给水处理、精处理系统、锅炉水汽品质调整及化学实验室相关业务所需化学危险品,包括盐酸、硫酸、烧碱、亚硫酸氢钠、次氯酸钠、氨水及化验室盐酸、硫酸等。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在收到甲方订单通知后,在【3】日内将订单所需药品送至甲方现场。
2.4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广元燃煤发电项目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4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项危险化学品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供货范围。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00到2025年10月20日16:00。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00到2025年10月20日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