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 华石光伏追踪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 40MWp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40天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软件开发及维护-华石光伏追光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项目(CHDTDZ136/17-QT-34901):华石光伏电站光伏场区追踪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工程硬件供货、安装、监控系统调试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华石光伏追光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项目】 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025年7月1日前的资质证书等级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为承装、承试);2025年7月1日后的资质证书等级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许可类别为承装、承试)) 9.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场站跟踪支架系统改造调试或施工等相关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及合同签订日期等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一旦发现业绩造假作废处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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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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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