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集中管理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540CITC7273)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商业保险集中管理保险经纪服务项目,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基于招标人的利益,为招标人与保险公司订立、履行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及附加服务,包括协助保险招标、拟订投保方案(保险范围、保险期限、条款设计、免赔额以及索赔期限等)、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及解释所有保险条款、保单维护及履约服务、协助索赔;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保险事务咨询及培训、保险工作跟踪、再保险安排等。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服务期限届满后,有理赔案件或委托服务事项未完结,须继续进行处理直至理赔完毕或服务完成)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为《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业务范围应为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3份类似保险经纪服务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