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万江街道新村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房(一期)项目 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9-441900-04-01-68083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万江街道新村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房(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 2.3工程建设规模: 暂定用地面积13217.79㎡, 1<容积率≤3.5 ,建筑密度M≤ 30% ,建筑面积约68824.27m2。实际以工程规划条件要求和最终出具的施工图为准。 2.4计划工期:暂定设计的工期不超过84天,施工工期(自桩基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起算)不超过691个日历天,以招标人和中标人最终确认的工期节点要求为准。 注:总工期包含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2.5.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2招标内容: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拆迁安置物业移交协议》和《项目建设监管及购买协议》的建设范围、内容和要求,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施工管理、包竣工验收、包整体移交和试运行、包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权证办理的EPC工程总承包。(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2.5.2.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编制项目估算)及深化、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图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国家规定的须报批报建、审查备案、专项评审、现场实施的图纸、文件及资料。并负责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5.2.2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工程、土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燃气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永久用水、室外工程(包括绿化、室外管网、室外园建、临时道路等)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2.5.2.3其他: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注: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概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6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程量清单编制、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固定单价的总价包干,措施费项目包干等。 本工程严格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如设计人和联合体成员原因导致建安工程费突破限额目标,设计人和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因突破限额部分的费用。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要求发包人给予任何补偿。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7.3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措施要符合东莞市及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2.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07499532.72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03370076.52 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129456.20 元。 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设计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如果投标人的有关暂列金等非竞争费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10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补偿,投标费用自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设计资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 3.5.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 注:①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3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4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5.5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3.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否决其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4. 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4.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9月30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9 日17时00分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 (详细 4.2 注:上述投标登记资料需加盖公章。 4.3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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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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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