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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速数据运营有限公司2025年度直流电源系统采购询价函

   日期:2025-09-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贵州高速数据运营 2025年度直流电源系统采购询价函根据业务需要,我司需对贵州高速数据运营 2025年度直流电源系统采购进行市场询


贵州高速数据运营 2025年

直流电源系统采购询价函

根据业务需要,我司需对贵州高速数据运营 2025年度直流电源系统采购进行市场询价,请按照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具体设备型号及数量详见报价表。

二、报价要求

参与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检测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蓄电池及组合式开关电源的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的授权书;

4)报价表。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材料接收形式:纸质文件盖章密封后于2025年9月30日17点前递交或邮

3.此次报价仅作为贵州高速数据运营 2025年度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限价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功能描述

单位

数量

品牌、型号

单价
(元)

合计
(元)

1

蓄电池

500AH

1)电池容量500AH;

2单体电池电压:48V的蓄电池组单体电池电压2V。

14





2

电池架

定制

电池配套、含直流电池开关

14





3

组合式开关电源

48V600A

1)单个整流模块的额定输出电压:DC48V。

2)每一机架的最大装机容量:1000A50A模块

3)具有通信监测功能。

7





4

电力电缆

BVR-50mm2


300




据实结算

5

电力电缆

BVR-95mm2


350




据实结算

6

电力电缆

BVR-150mm2


70




据实结算



备注:报价包括安装、辅材、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质保期2年。

报价单位(盖章):

12V

6V

2V


2V

25

≤14



400

≤0.6

38

≤13



500

≤0.6

50

≤12



600

≤0.4

65

≤10



800

≤0.4

80

≤9



1000

≤0.4

100

≤8

≤2


1500

≤0.3

200

≤6

≤3

≤1

2000

≤0.2

300


≤0.8

3000

≤0.2

8)热失控敏感性

蓄电池按《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0 节规定必方法试验,蓄电池温度应不高于60℃,每24h 的电流增长率应不大于50%

9)过度放电

蓄电池按《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1节规定约方法试验,其容量恢复值应不小于90%

10)低温敏感性

蓄电池按《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2节规定的方法试验,10h率容量应不小子0.9C10;外观应无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

蓄电池的寿命参见下表中的规定。

电池规格

过充寿命 20℃~30℃〉

高温加速浮充寿命

循环耐久性

2V

不少于 240d

不少于8

不少于 400 次

6V、12V

不少于 180d

不少于6

不少于 300 次

注:过充电寿命试主盘中 ,每 30d 折合寿命1高温加速浮充寿命中 ,每次折合寿命1

11)再充电性能

蓄电池按《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7.24节规定的方法试验,恒压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因素Rbf24h应不小于85%。

12)容量一致性

同组蓄电池1Oh率容量试验时,最大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不大于5%。

1.4电源监控设备

通信电源监控系统应满足信息产业部行业标准YD/T 1104~2001《通信用开关电源系统监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要求,满足YD/T 1363~2014《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中适用于本项目的部分。

(1)各级通信机房设备至电源监控设备间的通信方式、传输通道及协议规程等不作限定,招标方案系按开关电源使用RS232、UPS采用共享以太网方式编制,投标人可按各自采用的设备情况自行配置,并提出方案,自行调整相应传输电路,由业主认可后实施。

(2)基本要求

· 监控模块采用模块化设计,插槽式结构使系统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

· 在本地操作键盘可方便地设置系统的各种控制数据,可对系统实施人工管理,满足各种需要。

· 系统通过声光告警和显示屏提供系统各种工作状态、各种类型和故障部位指示。

· 监控系统的软件采用开放式设计,用户可根据需要在数据范围内设置系统的有关数据。

· 监控模块应可根据用户设定的数据(如充电限流值、均浮充转换电流值、负载下电电压值和电池保护电压值等),调整整流模块的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并实施各种保护措施(如均充预限流、电池欠压保护),自动地完成电池的管理。

(3)主要功能

①显示功能

监控系统可在模块和后台计算机上显示系统各种运行信息,如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出电压/电流,电池的均/浮充状态等。

②参数设置

可通过键盘和显示屏输入、修改电源系统的工作参数。参数设置分为两个级别:用户级和维护级。

③控制功能

监控模块根据系统的运行状态,对被监控对象发出相应的动作指令:

改变整流模块的限流点;

控制整流模块的开/关机状态和均/浮充状态;

电池欠压保护等。

监控模块可以根据采集到的数据进行上述操作外,具有控制权限的用户也可以通过在键盘上直接键入相应的动作命令完成上述命令。

④告警功能

监控模块可以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对系统交直流配电开关量、模拟量、电池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并综合相关信息进行告警。

⑤历史记录

监控系统应将电源系统运行过程中的一些重要状态和数据,根据时间或其它条件存储起来,以备查询。后台计算机和模块上均应有记录功能。

⑥电池自动管理

(4)后台计算机

后台计算机通过通信设备和电源系统的监控模块进行信息交换。其连接方式不作规定,由承包人提出,业主认可后实施。

后台计算机通过通信过程,实现对电源系统的“遥测”、“遥控”、“遥信”三遥功能,实现电源系统的集中监控和自动化管理。

(5)技术要求

①测量范围和精度:

· 直流电压:40V~60V 2‰

· 交流电压:150V~300V 5‰

· 直流电流:120A 5‰

②告警门限参数

· 直流输出电压过压告警值:可设置;

· 直流输出电压欠压告警值:可设置;

· 电池电压欠压告警值:可设置;

· 交流输入电压过压告警值:可设置;

· 交流输入电压欠压告警值:可设置。

③电池管理参数

· 充电过流告警值:可设定;

· 电池充电限流值:可设置;

· 电池均浮充转换电流值:可设置;

· 电池均充时间间隔:可设置;

· 电池均充定时时间:可设置;

· 电池保护电压值:可设置;

· 电池保护时间:可设置。

1.4.1系统功能

本工程电源配套的系统功能要求如下:

1.遥控、遥测、遥信

遥控开/关机和浮充/均衡转换。

遥测输入电压、输入电流、各整流模块输出电压、电流;直流输出总电流、直流输出电压;电池充放电电流、电池电压。

遥信交流配电单元主要开关的开关状态、缺相、停电、市电恢复;各整流模块工作状态、浮充/均衡状态;各整流模块监控模块故障;直流输出过压、欠压,熔丝断等。

因此要求各站通信电源具有RS~232或RS~485/422通信接口。

2.保护及告警

交流输入过、欠压时,应能发出声光告警,并具有超时自动关机保护和电压正常时自动恢复功能。直流输出过、欠压时,应能自动关机保护并发出声光告警;电池充电电流过大、电池电压过压、欠压时,应能发出声光告警信号;具有适应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温度补偿要求的自动调压功能;具有过流自动关机保护功能。限制电流范围可在其标称值的105%~110%之间调整,当输出电流达到限流值时,整流器应仍能限流工作;主电路应设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熔断器熔断时,应能发出声光告警。

3.传导干扰:在10kHz~30MHz频段内,受试设备电源线上的传导干扰电平符合GB6833.9规定。

4.辐射干扰:在10kHz~1000MHz频段内,受试设备的电磁辐射干扰电平符合GB6833.10规定。

5.防雷:设备应具有完备的防雷保护装置。应能承受模拟雷击电压,波形为10/350μs,幅值为35kV的冲击5次,雷击电流波形为8/20μs,幅值为40kA的冲击5次,冲击间隔时间不小于1min。

6.可听噪声:自冷应小于50dB,要求设备采用自冷方式。

7.工作温度:保证性能:0℃~40℃,保证工作:~5℃~+45℃

8.相对湿度:保证性能:10%~90%(+35℃),

保证工作:5%~95%(+35℃)

9.可靠性指标:电源系统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10万小时。

1.4.2设备抗震底座要求

由于机房均采用地板下走线方式,均安装有防静电活动地板。因此新增设备机柜、设备、蓄电池组等均需设置抗震底座,不得将设备机柜直接安装与防静电地板上。

设备抗震底座材料采用5mm钢板,高度根据现场活动地板高度可调。

抗震底座长度与宽度需根据设备尺寸进行定制安装(安装方式见附件安装示意图,示意中尺寸仅为参考)。

1.4.3其它

由于各级通信机房提供380V交流电源回路,次采购可根据系统及设备用电情况自行配置引电电缆并在机房预埋的管网内穿放进局。

通信机房接地采用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1欧姆已实施完成。通信机房的接地装置及设备、汇流排和地线等由本合同承包人负责,如果机房接地指标不满足要求,本合同承包人应该加以完善。

通信机房、电源机房内布放线缆所需水平及垂直桥架、槽道本项目承包负责完成。机房内通信系统设备所需列架,具体分系统未提供的也计入本项目机房配套子系统。

1.5通信电源系统工程验收

1、总则

通信电源系统工程验收应执行GB 51199-2016《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验收规范” )

通信电源系统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为:工程验收前检查、工程初步验收、工程试运行、工程终验。

2、工程验收前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派出随工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进行随工检验和签证。随工检验内容应按“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随工检验签证内容”表的相关规定进行。各项测试内容应以表格形式记录,表格格式见“验收规范”附录表。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经监理审核的竣工技术资料、图纸、测试和检查记录,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提请验收

3、工程初验

工程竣工后应按《邮电通信建设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由施工、监理、供货、设计、维护等单位参加的验收小组进行初验。

在施工过程中随工检验和签证的内容一般不再检验,验收小组认为有必要重新检验的项目进行检验。

工程初验测试项目按“验收规范”中“工程初步验收项目和内容”的要求执行,其中个别项目在设备开通运行后不方便测试时,可免检测。

对于有无人值守通信电源的工程,应对系统的三遥功能及远程监控维护功能进行测试。

初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项目,应由责任方整改返修直至合格,并进行补验。

4、工程试运行

初验通过后,即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期间,对设备的主要电气性能应进行检查和测试,均应达到指标要求,如果主要指标达不到要求时,应整治合格后重新试运行。

试运行结束后,应由维护部门编制试运行测试 运行情况报告,由监理审核确认后,报建设单位。

5、工程终验

工程试运行符合要求后建设单位应组织验收组对工程进行终验。

在终验过程中,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1)工程初验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2)工程度运行情况和测试报告

3)验收小组确定的电气指标抽测项目

4)工程技术文件档案整理情况

工程终验对工程质量应进行评定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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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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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ztb.guizhou.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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