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上海院临时性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083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2027年度上海院临时性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院临时性车辆租赁需求量较大,为满足实际使用需求,计划招标1家汽车租赁公司,便于临时租车统一管理。该公司需具备临时性车辆租赁服务保障能力。
临新路园区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逸仙路园区位于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388号,潜在投标人可据此估算车辆行驶距离。
2.2招标范围
招标及采购内容为2025-2027年度上海院临时性车辆租赁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人为上海院提供临时车辆租赁服务,车辆类型含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服务模式含时租、半日租、全日租、点对点接送等。具体车辆的租赁起止时间以招标人提交的租赁订单为准,单次租赁费用据实结算。
2)项目承包方式为投标人整体承包,车辆运输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括油费、人工费、车辆检修、维修费用、年检费用、保险费用、车船使用税、利润等一切与车辆行驶相关的费用(临时用车路桥费、停车费按实结算,由招标人承担)。车辆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投标人负责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3服务期
计划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2027年11月9日止,为期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汽车租赁服务或包车业务业绩(须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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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t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