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青海邮政仓储配送中心冷库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10套冷库(冷藏)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90.9万元,分地域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10套冷库(冷藏)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五、交货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进场、免费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初验条件。
六、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90.9万元,分地域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西宁城东82.6万元;西宁湟中17.7万元;海东互助15.8万元;海西德令哈49.5万元;海西天峻17.7万元;海北门源15.8万元;海北祁连16.8万元;黄南同仁16.8万元;玉树市40.5万元;格尔木17.7万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每包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需提供截图),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按规定格式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4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六)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授权证明材料包括授权具体内容、授权主体、授权时效等)。
(七)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二级”以上(含国家二级)冷库设计安装维保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应具备GC2级及以上的压力管道安装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资质。
(九)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承诺函无效)。
(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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