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施工PE管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施工PE管采购,招标人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忻口镇,涉及小智村、谷村、令狐庄村、代郡村、高村共计5个行政村和云北排水渠下游(至南云中河)。
项目实施面积25951亩。其中,令狐庄村6055亩、代郡村8713亩、谷村4739亩、小智村4170亩和高村2274亩。项目区共涉及轻度盐碱地22470亩、中度盐碱地2513亩、重度盐碱地967亩。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推广盐碱地智慧农业信息化和排水净化等九大工程措施。
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为1个标段。
招标主要内容:PE管采购。
3.质量要求: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4.供货期:拟定于2025年11月至2025年12月(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5.供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忻口镇小智村(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应具备产品设计、制造和供应能力。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4日11:00时至2025年9月29日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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