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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租赁和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24     浏览:0    
核心提示:(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租赁和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租赁和车
  (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租赁和车辆驾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租赁和车辆驾驶服务项目已由大唐河南  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WH01-202510-FW03

2.2 项目名称:(河南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租赁和车辆 驾驶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禹州市龙岗工贸园区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2020MW

2.5 计划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合同期限采用“1+1+1”模 式,即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 签一年,续签一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再续签一年。

2.6 招标范围: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禹州市火龙镇。根据公司生 产经营、职工通勤需要, 需委托第三方提供通勤车租赁服务和车辆管理驾驶服务 (采购方依据实际需要可增减驾驶人员和租赁的通勤车辆的数量)。

(1)车辆管理和驾驶服务。许昌公司 10 台 7 座以下公务车需要提供车辆管 理驾驶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 2 名(项目经理 1 人且每周驻厂不少于 1 天,调度管理内勤 1 人),符合要求的 C1 证驾驶员以上不少于 10 人,为公司提 供车辆管理和驾驶服务。

(2)为保证职工上下班通勤和工作需要,公司拟租赁 4 辆 37-48 座通勤客   车,同时驾驶采购方自有通勤车辆 3 台,提供符合要求的 A1 证司机不少于 6 人。 许昌龙岗公司至郑州市区、许昌市区、洛阳市区、禹州市区往返通勤运输服务, 班车乘车人员为公司职工,线路相对固定,包括白班通勤、运行通勤和其他工作  需要的运输服务。

以上人员中需安排 1 人兼职安全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且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市际以上班车客运或包车客运。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通勤车租赁或驾驶服务的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符合要求的 C1 证以上驾驶员不少于 10 人,A1 证驾驶 员不少于 6 人,并提供驾驶证。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 17 时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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