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是对矿井已经进入沉稳期的3303、3305、3306工作面采煤塌陷区开展土地复垦工作,该项目位于长治市长子县泊里村、西郭村,项目区沉陷面积为52.0271hm²(合780.41亩),复垦耕地面积为46.3321hm²(合694.98亩)。
第一标段治理区域为泊里村,建设规模37.5215hm²(合562.8225亩)复垦后耕地面积33.5008hm²(合502.512亩),主要包括塌陷坑回填工程、耕地复垦工程、林地复垦工程、道路工程、排水沟清淤工程、灌溉工程、监测与管护等工作。
第二标段治理区域为西郭村,建设规模14.5056hm²(合217.584亩)复垦后耕地面积12.8313hm²(合192.47亩),主要包括塌陷坑回填工程、耕地复垦工程、道路工程、灌溉工程、监测与管护等工作。
2.2项目编号:SJZBSM05150025G028V95。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治理区域为泊里村;
002第二标段:治理区域为西郭村;
包括该项目设计文件和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包括塌陷坑回填工程、耕地复垦工程、林地复垦工程、道路工程、灌溉工程、监测与管护等工作。(详见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煤沉陷区(3303、3305、3306工作面)综合治理设计报告》)。
2.4工期:第一标段:合同签订起24个月;第二标段:合同签订起24个月。
2.5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泊里村;
第二标段: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西郭村。
2.6质量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相关专业规范、现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第一标段: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并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在近五年内负责担任过同类项目,同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记录(不少于最近6个月),业绩中有体现出其作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合同等印证材料。项目经理必须有地质类、水工环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近年内完成过煤矿同类型工程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4信誉要求:(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4.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3.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在“全国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诚信信息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5其它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9日18:00至2025年09月26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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