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3号。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烟台电厂燃机项目厂区内新能源(EPC)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泉路3号。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开工后2个月之内完成所有建筑屋顶光伏、栏杆光伏的并网。其它剩余工程量根据主体工程进展情况,由双方协商具体实施时间,分阶段施工,投标人须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有计划的分步实施。
2.6 招标范围:在烟台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容量约1.5MWp的“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新能源综合发电站一座,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光伏(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并完成加固工作)、栏杆光伏、闲置用地光伏及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除栏杆光伏外的光伏板、逆变器和电缆为甲供)、设备及材料供货(供货范围包括并不限于:并网柜6套、逆功率保护装置4套、电能质量监测装置6套、防孤岛装置6套、垂直轴风机16台、充电桩2台、钢材及安装辅材等)及安装、调试、验收直至系统整体投运的全过程服务,以及相关的手续办理等。
本项目新建和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在化验楼、锅炉补给水车间、工业废水间、综合水泵房、尿素车间、检修楼屋顶建设屋顶光伏(预制墩形式),在厂区西侧空地建设地面分布式光伏,在一二区挡土墙栏杆处建设栏杆光伏,合计容量约1.5MWp(以实际设计施工为准),厂区南侧和三区加装1kW垂直轴微风发电机,初步计划16台(以实际设计施工为准)。工程采取分散逆变、集中并网的方式,采用“多点0.4kV”并网方案。在每个并网点配置380V并网柜1面,太阳能电池阵列通过组串式逆变器将直流电逆变为380V三相交流电后通过并网柜与原厂区变压器低压侧连接。并网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所有新能源发电以400V电压等级接入厂区就近的非生产区低压配电室母线。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光伏组件、风机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接入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除光伏组件(不含栏杆光伏)、逆变器和电缆外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并不限于:栏杆的光伏组件、垂直轴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充电桩、支架、并网柜、配电设备、安全保护设备、消防设备等。所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要求部分),所有选择的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及品牌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费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二次转运费由投标人承担;
(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并网接入、线路开挖、桥架安装、并网柜安装施工、组件设备安装等)、光伏接入保护定值计算、配合计算原有配电系统保护定值。临时用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
(4)调试并网(系统调试、试运行),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注:本技术规范中的“并网”是指,新能源发电接入厂用400V母线,非接入电网。
(5)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与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7)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
(7)光伏发电工程内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悬挂等一切工作;
(8)负责各并网点的新建工作。包含:相关设备、基础等设施;负责整体验收工作;
(9)负责实现本项目的新能源发电防倒送上网的功能,以及工程相关的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等所有工作;
(10)负责办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工程建设所需保险;
(11)为保证本EPC工程的完整性所需的其它工作。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 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1.5MWp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或EPC合同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25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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