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宗县治超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
2.1.2建设规模:该工程项目位于广宗县,共2个治超点,位于G340 线K411+600及S326线K57+300。主要内容包括:①新增动态称重设备,主要包括称重平台、称重数据处理单元、车辆重量计算软件等设备的安装调试;②车辆识别及超限信息发布系统,主要包括环保高清号牌抓拍系统、补光灯、终端服务器和支撑杆、LED显示屏及配套设施等设备的安装调试;③中心设备辅助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公路超限综合管理平台、显示屏、服务器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管线敷设等;④以及道路破除与恢复、标志牌安装、恢复路面标线等。
2.1.3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2.1.4交货地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1)每个投标人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 )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 2022 年 9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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