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SZBGG2025090003号 |
华润守正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2025年度第37批招标华润电力菏泽曹县中北部243.75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货物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 (1)机位数量39个,单机容量6.25MW,总容量243.75MW; (2)项目风机轮毂高度选用140米(17台)和160米(22台)两种,塔型均选用钢混塔架,塔筒门的位置需依据各机位的洪水位高度提升(机位布置详见机位坐标表); (3)单台风机单位千瓦扫掠面积(叶轮直径以型式(产品)认证证书/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尺寸为准)不低于6.08㎡/kW,不高于6.20㎡/kW。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卷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基础预埋件供货时间: 2025年11月30日前提供第一批20套; 2026年03月10日前提供剩余全部预埋件。 塔筒(含混凝土塔筒、钢塔筒)供货时间: 2026年03月25日前提供第一批20套; 2026年06月20日前提供第二批19套; 风电机组供货时间: 2026年4月15日前提供第一批10套。 2026年6月25日前提供第二批10套。 2026年7月30日前提供剩余全部风电机组。 (具体供货时间以书面投产通知书中的时间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拟投标机型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机型均需通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型式(产品)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 2)投标机型应取得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不带任何有效期且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全文),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风电机组)带电调试前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该合同约定所有机型完整的型式(产品)认证证书(不含任何待解决项,并提供证书全文)和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说明:投标机型若采用上置箱变时,机型设计评估符合证明(符合性声明)、型式(产品)认证证书须包含变压器项。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的累计装机容量在200万千瓦或以上,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风能协会统计发布最新数据为准),具有良好的运行业绩。 3、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4、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7、其他要求:无。 备注: 三、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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