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5-2026年泰州市 仓配操作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5-2026年泰州市 仓配操作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业主2025-2026年泰州市 仓配操作外包服务项目
1、 招标编号:0722-25FE6307ZB5
2、 项目概述:根据江苏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2025-2026年泰州市 仓配操作外包服务。
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兴化仓、市区黄河路仓、靖江仓、泰兴仓快递包裹仓配操作:到货卸货、入库上架、订单处理、拣货配货、包装贴单、库内盘驳、退换货处理等工作。合同期总业务量为7699.67万件,总预算1356.75万元(含税),各分包合同期限12个月。
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不高于100%,中标供应商所报折扣乘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即为各业务量区间结算单价,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分包号 | 区域 | 重量 区间 | 业务量区间(万件) | 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元/件) | 预算 (万元) |
分包1 | 兴化仓 | 300g(含)以下 | 月日均业务量≦7.15 | 0.1734 | 729.89 |
月日均业务量>7.15 | 0.1696 | ||||
300g-500g(含) | 月日均业务量≦1.9 | 0.1778 | |||
月日均业务量>1.9 | 0.1735 | ||||
500g以上 | 月日均业务量≦2.9 | 0.1818 | |||
月日均业务量>2.9 | 0.1779 | ||||
分包2 | 市区黄河路仓 | 300g(含)以下 | 月日均业务量≦2.81 | 0.1734 | 239.4 |
月日均业务量>2.81 | 0.1696 | ||||
300g-500g(含) | 月日均业务量≦0.45 | 0.1778 | |||
月日均业务量>0.45 | 0.1735 | ||||
500g以上 | 月日均业务量≦0.52 | 0.1818 | |||
月日均业务量>0.52 | 0.1779 | ||||
分包3 | 靖江仓 | 300g(含)以下 | 月日均业务量≦0.42 | 0.1734 | 195.14 |
月日均业务量>0.42 | 0.1696 | ||||
300g-500g(含) | 月日均业务量≦0.64 | 0.1778 | |||
月日均业务量>0.64 | 0.1735 | ||||
500g以上 | 月日均业务量≦2.39 | 0.1818 | |||
月日均业务量>2.39 | 0.1779 | ||||
分包4 | 泰兴仓 | 300g(含)以下 | 月日均业务量≦2.38 | 0.1734 | 192.32 |
月日均业务量>2.38 | 0.1696 | ||||
300g-500g(含) | 月日均业务量≦0.481 | 0.1778 | |||
月日均业务量>0.481 | 0.1735 | ||||
500g以上 | 月日均业务量≦0.38 | 0.1818 | |||
月日均业务量>0.38 | 0.1779 |
注:设置月日均仓配操作业务量阶梯区间,按照“量增价减”原则确定分档外包单价,采用阶梯超额累进结算方式。外包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率6%),根据结算标准按月支付该项目外包费用。
1.业务量以新一代系统取数为准,业务部门负责仓配操作业务量审核。
2.取数路径:数据取自新一代寄递平台,监控统计-订单综合统计-产品重量段分析报表,取出所有外包仓配操作客户300g(含)以下、300-500g(含)、500g以上各重量段业务量数据。
3.结算公式:各重量段月仓配操作外包服务结算费用=(第一阶梯月日均业务量×第一阶梯单价+第二阶梯月日均超额业务量×第二阶梯单价)×当月天数
月合计仓配操作外包服务结算费用=Σ各重量段月仓配操作外包服务结算费用-当月考核费用
说明:如不满一个月,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月日均仓配操作业务量为当月仓配操作总量除以实际仓配操作天数。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在成交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生效前在成交地区设立服务场所。
3) 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
4)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自2022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7) 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8)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 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10)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1) 投标人与业主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不得投标本项目;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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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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