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阴平镇。
2.2 规 模: 本项目为枣庄峄城区1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规划容量1.5万千瓦,规划机位初选于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阴平镇。本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峄城区位于枣庄市境域中南部,地处山东省南部边陲。东连临沂市兰陵县,西接薛城区,北依市中区,南濒韩庄运河与台儿庄区比邻,西南隅与微山县相接。介于北纬34°34'-34°48',东经117°23'-117°49'之间,东西最长处40千米,南北最宽处24.5千米,总面积636平方千米。本项目场区地形为平原,项目场区南侧为县道X107,东侧有省道G206,场区内还有多条县道、乡道及乡村道路,对外交通便利。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境内,项目场区海拔在20~40m之间。中心位置坐标为经度(东经)34.598757°N,纬度(北纬)117.590281°E;年平均风速(雷达高度)5.06m/s,风功率密度(雷达高度)165.7W/m2。开关站选址土地类型不属于基本农田。项目总规模15MW,风电场本期安装3台5000k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电站,箱变容量为5500kVA。风机与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发电机出口电压为1.14kV,通过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以1回集电线路接入35kV开关站。场内建设1座35kV开关站。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文峰220kV变电站。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建设1回风电场进线间隔、1回SVG出线间隔、1回接地变出线间隔、1回站用变出线间隔、1回母线设备间隔、1回送出间隔,35kV系统采用经接地变及接地电阻成套装置接地方式。母线配置1套±4MvarSVG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最终以接入系统方案及电网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2.3 标段划分: 山东枣庄峄城区1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古邵镇、阴平镇。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25年10月20日开工,2025年12月29日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山东枣庄峄城区1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含送出工程)的EPC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塔筒(混塔+塔架/钢塔)、箱变(甲供)、开关站、送出线路、集电线路、电缆及光缆、安装材料、调试、试运等所有物资供货(甲供除外)、工程施工、手续办理、永久、临时占地、清障、专项验收、向山东公司生产移交、沟通协调、专利申请(发明专利2项)等工作及费用,中标后15日内负责办理完毕政府允许项目开工所需全部文件,负责其它前期手续办理,负责协调本项目含送出线路预审、环评等所有接入手续办理及施工、民事关系等相关事宜,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的调试、质检、验收、试运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7投标人需按照集团收益测算标准,按混塔+塔架、钢塔两种方案自行测算项目收益率,取最优方案进行投标,要求投标方案收益率不低于可研报告收益率及其他经济评价要求。开标时收益率需要华能系统相关设计院进行复核,以其最终确认数为准。本项目边界条件:
分类 |
参数名称 |
取值 |
成本参数 |
风机轮毂高度不低于 |
140米 |
叶轮直径不低于 |
19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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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折减系数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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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风率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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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电价 |
0.2855元/千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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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率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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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率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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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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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工资及工资性费用 |
36.70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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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人工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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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费率 |
修理费采用分段取费计算。第1年取固定资产原值(扣除建设期利息)的0%, 第2~6年取0.5%,第7~11年取1%,第12~16年取1.5%,其余年份取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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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费 |
15元/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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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30元/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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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率 |
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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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线路运维费 |
3.5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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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收益率不低于 |
6.070% |
投标方若采用钢塔方案,所需钢塔必须由招标方通过集团框架协议进行采购,费用从钢塔暂估价中支出。本项目钢塔按照暂估价1050万元报价。
2.8可研报告中风资源数据仅供参考,各投标人需自行测算风资源数据及利用小时数;对算全部投资收益率时,除EPC报价外的概算部分,均要统一按可研报告概算计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独自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容量不低于15MW的陆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不同业绩合同中1项设计业绩+1项PC业绩视为1项有效业绩)业绩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需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15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项目PC或EPC总承包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能体现项目经理职务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5日09时38分起至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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