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清洁能源公司德州小苗庄风电项目工程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2 规 模: 小苗庄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黄河涯镇境内,场址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6.31689°、北纬37.33594°,项目场区位于黄河涯镇中部,黄河涯镇隶属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地处德城区南部。德城区属黄河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西高东低,场区相对起伏不大,湖塘多。场区内道路复杂,交通方便。本项目规划4台单机容量为7.5MW的风电机组,总容量30MW(接受单机限容),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风机电力经电缆引接至机组升压变低压侧,通过机组升压变升压至35kV,再通过35kV集电线路送入风电场新建35kV开关站。从开关站经一回35kV线路送入国网220kV变电站。最终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报告及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
2.3 标段划分: 德州小苗庄风电项目工程PC总承包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业主审批的正式施工计划为准。
2.6 招标范围:小苗庄风电项目工程(主体工程、开关站、集电线路、送出工程等),包括设备、物资采购供应、施工、协调、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总承包。(详见附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独自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容量不低于30MW及以上规模的陆上风电项目PC或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30MW及以上规模陆上风电项目PC或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关资料(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材料)或项目单位证明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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