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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七台河312.5MW智慧风场项目主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5     浏览:0    
核心提示:明华电力黑龙江七台河312.5MW智慧风场项目主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立项
 明华电力黑龙江七台河312.5MW智慧风场项目主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2025-09-0 1-473-03

49-3明华电力黑龙江七台河312.5MW智慧风场项目主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范围通过“应”配置、“宜”配置和“可”配置三种改造要求分级对黑龙江七台河风电站进行智慧化建设,实现场站的无人值守、远程监控以及常规维检、少人维检、智慧维检三个层级的全面升级改造。实施内容招标书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工期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60天内,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本项目全部实施工作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西区31.25万千瓦风电站(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质条件

49-3明华电力黑龙江七台河312.5MW智慧风场项目主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个数智化系统项目或通信安防系统等相关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有至少2项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安防设备(含视频巡视系统等)生产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若为产品的代理商投标,应提供主要安防设备(含视频巡视系统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可提供自证,提供有格式)。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22: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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