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2025-09-0 1-473-03 |
49-3明华电力黑龙江七台河312.5MW智慧风场项目主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
招标范围通过“应”配置、“宜”配置和“可”配置三种改造要求分级对黑龙江七台河风电站进行智慧化建设,实现场站的无人值守、远程监控以及常规维检、少人维检、智慧维检三个层级的全面升级改造。实施内容招标书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工期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60天内,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本项目全部实施工作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西区31.25万千瓦风电站(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质条件 |
49-3明华电力黑龙江七台河312.5MW智慧风场项目主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安防设备(含视频巡视系统等)生产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若为产品的代理商投标,应提供主要安防设备(含视频巡视系统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22: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