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 750MW 风光同场 (300MW 风电+450MW 光伏)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 750MW 风光同场 (300MW 风电+450MW 光伏)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PC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 750MW 风光同场 (300MW 风电+450MW 光伏)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现以项目管理单位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招标,中标人须与招标人项目实施法人单位宁夏电投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 750MW 风光同场(300MW 风电+450MW 光伏)项目规划风电总装机容量为300MW,共布置45台6.7MW风电机组;光伏总装机容量直流侧为540MWp,交流侧为450MW,直流侧与交流侧容配比为1.2:1。本项目配套建建设输变电工程,拟建设330kV升压站一座,33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主变规模为(1×450+1×300)MVA,电压等级330/35kV,35kV侧为单母线单元接线,本期项目300MW风电通过1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1#主变;450MW光伏通过20回集电线路接入2#主变;拟建设330kV送出线路一回,接入新建西岭750kV变电站,330kV全长约 2×6.0km(架空)+1×76.5km(架空)。项目已取得接入评审意见。
本项目拟配套建设1座生活办公区,主要建筑物有综合楼、库房、门卫室及综合水泵房、大门、围墙等。
2.2计划工期:
2026年4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盐池惠安堡 750MW 风光同场 (300MW 风电+450MW 光伏)项目330kV输变电工程PC总承包,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采购总承包,是除施工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可研、勘察设计外其他全部内容的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输变电工程(含送出线路及生活办公区)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建筑工程工程采购与施工,设备调试、系统接入、联合试运行、技术培训、运行人员培训和验收、备品备件购置、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等。
负责完成本工程(除项目核准所需前期手续外)所有政府支持性文件的取得及手续办理。项目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含安全设施标准化一级达标至正式投运。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办理。工作内容具体如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
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330kV升压站的电气一、二次设备(含330kV主变、330kVGIS、SVG无功补偿装置、接地变、站用变、35kV开关柜、保护、测控、调度自动化系统等为满足升压站投运条件和正常运行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不含调相机)、视频监控系统(包括摄像头本体、立柱、基础及后台服务器及网络传输设备、周界鹰眼设备及配套系统,全场视频监控后台为统一一个平台,并通过该平台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智能管控一体化系统就地设备、千兆纵向加密及后台(含风机箱变通讯接口设备)、全景监控系统及就地源控终端、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防系统设备(含密码机及评估)、安全工器具等;
330kV送出线路的全部铁塔、架空导线、OPGW光缆、金具、绝缘子、杆号牌、防鸟设施、排流设施、重点交跨部分监视系统、电缆、电缆上下塔电缆支架及防雷接地箱、消防设施等;负责330kV送出线路对侧接入间隔的引流及金具、光缆、分接盒、通信设备扩容材料等。
生活办公区的各类施工材料,生活给水设备、水净化设备、电暖设备、空调、宿舍电热水器、电动大门、视频监控设备、周界防护设备、篮球场设施、充电桩、消防设施及消防报警系统、视频会议及无纸化会议室系统、场区高精度沙盘模型等。
设备与自身设备、其他设备间所有连接材料。上述设备的催交、运输、接车、倒运、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施工范围
330kV升压站、综合办公区及架空线路的所有建筑、道路与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大件运输道路清障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道路、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升压站设备、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国道、省道、天然气管道、铁路等全部障碍的穿越施工;生活区及附属设施包括:综合办公楼(含集控室、会议室、活动室、厨房、餐厅、资料室、宿舍、公共卫生间等)、篮球场、停车棚、备品备件库房、消防水泵房、水处理间、绿化工程、消防工程、防洪工程等满足生活所有设施;场区进入330kV升压站电缆沟道等在内的所有材料、设备的安装。负责330kV线路对侧间隔的引流接入、光纤入站、保护对调、通讯设备调试等。
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本项目涉网试验工作。包括:升压站及输电线路投运前和投运后的所有涉网、单体试验、系统验收试验和本项目整体实测建模(含风电、光伏场区)和验收、短路比评估等;负责办理本标段开工前、并网前和并网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工作、质监中心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按照宁夏电力公司要求完成各项并网手续办理),并取得相应报告;
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启动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运行和维护工作;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预评估和评估、保护定值计算、线路参数实测;负责办理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文气象勘察、地形测绘、气象影响论证、不可避让农用地报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
负责本标段实施过程中的环水保实施及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告,通过政府部门验收;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
负责办理本标段330kV输电线路临时用地、塔基占地补偿、廊道清障、地表附着物清赔,负责办理所有交叉跨钻越的道路、通讯、电力线路、铁路等施工许可和中断手续,承担上述手续办理和相关补偿费;负责本标段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电网及招标人的要求及验收;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产所需的各类检查、检验、验收及证照手续办理)。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招标人办理的,投标人代为办理时,招标人应出具相应授权委托书。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
工程完成启动、调试、试运行、并网测试,无遗留问题和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后办理移交生产手续。移交生产后当日,本工程进入质保期。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本项目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
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材料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分界点
本工程330kV变电站与对侧750kV变电站330kV接入间隔内高压设备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将外线引接至对侧750kV变电站330kV接入间隔内高压设备接线处,将进站光缆引接至站内光端设备上;本工程330kV变电站35kV风电和光伏汇集线间隔开关电缆接线端子为分界点;分界点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设备质保期内服务
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包含备品备件)。
工程资料移交
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工作,并于项目并网后60天内完整移交招标人。
办公、住宿
在施工期为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临时现场办公、住宿条件,承担相应费用。
科技创新
配合风光同场项目完成科技创新项目
2.4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1)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3)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 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备并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体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或PC项目经理管理经历的合同业绩1份。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合同业主单位出具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盖用户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满足即可。
3.5投标人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工程发包内容中涉及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单位实施的,联合体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方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或被纳入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3.9依据宁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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