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发电厂2026年至2027年燃煤接卸及煤场倒运清理项目 已由上级公司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办事处贾家庄东
2.2项目规模: 莱城发电厂2026年至2027年燃煤接卸及煤场倒运清理
2.3招标项目 履约期限 : 2025年12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生产运营-莱城发电厂2026年至2027年燃煤接卸及煤场倒运清理:莱城电厂厂内人工卸车(汽车)及翻车机翻卸后车厢内的余煤清理并倒运到煤场、煤场管理、厂内煤炭倒运,负责卸车、余煤清理及倒运途中的堵煤疏通清理、无组织排放防治等;负责煤场及附属设备的积煤清理、无组织排放防治;负责煤场、火车车厢部位编织袋、草绳等杂物的清理、外运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莱城发电厂2026年至2027年燃煤接卸及煤场倒运清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服务合同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包含下列之一: 1.人工卸车及火车余煤清理; 2.煤场管理;3.煤炭倒运)。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2日到2025-09-19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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