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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定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及厨余垃圾处置设施更新改造综合项目-土建部分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2     浏览:0    
核心提示:贵定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及厨余垃圾处置设施更新改造综合项目-土建部分采购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采购工程或服务情况
 贵定县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设备更新及厨余垃圾处置设施更新改造综合项目-土建部分采购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工程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7.1 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更新改造贵定县垃圾转运站12座,更新  改造贵定县厨余垃圾处理厂厂内土建1项,从而优化全县生活垃圾与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置流程,提升环保 水平)。(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附表)
7.2 采购数量:1批
7.3 采购预算:2750000.00元
7.4 最高限价:2750000.00元
7.5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详见采购磋商文件)
7.6 工期时间 :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7.7 建设、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8 其他事项(不组织现场踏勘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  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附件一 ”) 】;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 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附件一 ”)】;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 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 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一”)】;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如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  格,承诺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上的投标人信用报告、“中国政府 采购网”的查询截图及承诺等为证明材料,内容时间须在采购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截止日期间。) ;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 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附件二”】;  
⑧.须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 特殊资格要求:⑴.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  (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 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  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  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    (3).供应商须是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时间:2025年09月11 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8 日23时59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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