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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鄱阳县饶丰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2     浏览:0    
核心提示:鄱阳县饶丰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鄱阳县饶丰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鄱阳县饶丰镇污水处理厂采用“预处理(粗细格栅+平流沉砂池)工艺 +生物处理主体工艺(改良A2O一体化工艺)+深度处理工艺(斜板沉淀池+石英砂过滤器+紫外消毒)”组合式污水处理工艺路线”主体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除臭工艺采用等离子除臭,未密封收集的臭气源本底值不超标的情况下,达到厂界废气排放标准,厂界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废气排放恶臭污染物标准值二级标准。
 
2.2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鄱阳县饶丰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包含预处理系统设备、生化处理一体化设备、深度处理一体化设备、离子除臭系统、紫外线消毒设备、电气设备及自控系统等设备物资,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及随机备品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设备”);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交验、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指导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试运行、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招标设备的安装将由其他承包人完成,但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确保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需与本水厂其他标段的设备物资进行联调、保证项目顺利运行的,中标人应予以全力配合;
 
(5)对招标人等人员的技术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3交货要求
 
(1)计划交货时间:双方完成合同签订、甲方下发书面交货通知后 30 天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鄱阳县饶丰镇污水厂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工地落地交货,乙方运输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后,甲方协调乙方进行交货,乙方负责到货设备的卸车及卸货期间的安全监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设备(至少包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供货或供货加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至少100万元合同内设备物资供货或供货加安装发票,供货发票须含清单明细或销货清单);
 
(3)财务要求:2023年度、2024年度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12日9时至2025年9月18日17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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