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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嘉华发电公司2026-2027年一期、二三期码头区域清淤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11     浏览:0    
核心提示:嘉兴、嘉华2026-2027年一期、二三期码头区域清淤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一、本次
 嘉兴、嘉华2026-2027年一期、二三期码头区域清淤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嘉兴发电厂一、二、三期码头区域及取水口清淤,倾倒地点暂按上海金山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8.本项目船舶配备最低要求:投标人至少自有或租赁一艘沿海自有抓(铲)斗挖泥船(船舶所有权人或经营权人与投标人一致),需提供船舶国籍证书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9.投标人近二年(2023年5月以来)至少成功办理过一次沿海疏浚项目的海洋倾倒许可证(生态环境部核发)并提供扫描件;承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办妥相关施工手续(海洋倾倒手续和海事手续)。
 
10.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不低于40万立方米清淤量(且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且不低于3.5万吨的码头或航道疏浚类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供货范围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11.项目负责人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水运专业叁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12.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9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7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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