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新城区东、西、中部片区小区“瓶改管”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标段)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榕江县新城区东、西中部片区小区“瓶改管”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复〔2025〕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54827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 |
2.2 建设规模:建设新城区东部片区3个小区5148户“瓶改管”燃气管网及设施,从新城区接已建燃气管道沿小区内部敷设至小区内各用户。新建立管与入户支管33.6公里,其中管径DN50无缝钢管3.0公里;管径DN40无缝钢管10.2公里;管径DN32无缝钢管10.2公里;管径DN15无缝钢管10.2公里;新建庭院管及用户引入管4.4公里,其中管径De110的PE管1.5公里;De90的PE管1.3公里;De63的PE管1.6公里;加装入户报警器、自闭阀各5148个;建设接灶软管15.2公里,管道配套调压计量设施、标志标识等,具体内容根据工程量清单。 |
2.3 合同估算价:17335000元。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新城区东、西、中部片区小区“瓶改管”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项目(二标段)。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燃气管道) GB1及以上安装许可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 家;(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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