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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14     浏览:0    
核心提示: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一、本次招标内容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司扩建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工程),总承包范围为1台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30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化水(含脱硫废水浓缩、干化系统)、燃料等其他辅助设施建设,从工程建设开始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即除脱硫脱硝及脱硫废水三联箱工艺等系统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及系统施工、调试外的一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含详勘及施工勘察等各阶段满足设计施工需要的所有勘察工作)、试桩、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等专业工程专项设计,并完成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专篇及评审)、司令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施工设计以及二次装修设计、绿化设计等)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及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所提供的现场服务工作;
 
设备(不含三大主机)和材料(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采购(含技术服务、厂家培训、运输及运输保险、大件运输措施)、三大主机卸货【交货地点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保管、场内运输;主机供货范围见附件1~3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所有建筑工程(含四通一平、桩基、电缆出线管沟等部分)
 
与EPC建设有关的工程服务(包括,负责提供设备监造、初设评审等服务;永久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以及配合实施桩基(含试桩)检测、建筑材料检测、第三方沉降监测、施工图审查、第三方试验、电力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安全监测及取证、技术监督、专项验收等工作)及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技术服务、培训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等全过程服务,并配合机组性能考核试验、专项及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保证达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全过程达标投产管理规定》(BZ/ZN202113)AAAA及以上等级。
 
下述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脱硫脱硝、脱硫废水三联箱处理系统,项目前期工作、工程监理、生产准备、项目后评价、第三方检测与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安全监测、桩基检测、建筑材料检测、第三方沉降监测、第三方试验、电力工程质量检测)、电力调度网络等保测试、施工图审查、技术监督服务、机组性能考核试验、三大主机采购、基建IPMS。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D)。
 
1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2.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2个及以上国内单台锅炉蒸发量240t/h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项目的投产业绩(设计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其中:设计业绩要求为独立完成的项目业绩(包括在EPC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
 
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采用联合体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合同复制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体现业绩要求的页面),同时须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或机组移交生产证书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方委派。
 
14.项目负责人业绩: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国内单台锅炉蒸发量240t/h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项目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对应业绩工程业主证明材料(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15.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委派。
 
16.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工作一方委派。
 
备注:拟派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同时满足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应满足投标资格条件、要求第12点要求;(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1日 17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wangqing2917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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