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应商要求 1.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企业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供应商所提供使用的平台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证书及测评报告。 4.企业需成立三年(含)以上,经营状况正常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数。 5.企业须在厦门市设置售后服务团队(至少2人以上),入选后应在本地有技术人员便于本地化服务以及售后的技术支持(须提供承诺函)。 6.企业近3年须具有与银行业合作同类项目的案例,符合资格要求并具有与建行系统内开展同类合作案例的企业优先。 二、采购内容: 1.提供数字人民币智慧食堂项目需要的硬件设备以及相应的安装实施服务(包含安装施工,网络部署)。 2.供应商所提供食堂消费机等设备,必须包含免费的食堂餐饮等基础软件系统,能够满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老年社区、工业园区等市场场景使用。 3.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提供至少5年保修服务。 4.组建厦门本地售后服务团队,能够及时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三、参数规格和质量需求 主要为智慧食堂提供硬件、基础软件系统和服务支持,硬件设备必须为经检验合格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设备。 另,报价需涵盖台风天等极端天气下机具损坏的五年保险费用。 具体所需软硬件产品见下表:
四、采购数量需求 设备采购计划签订框架合同,我行根据实际情况按需下单采购。 五、供货及安装需求 1.供应商负责采用物流运输方式将产品安全运至建行要求的指定交货地点。 2.供应商交付产品应具有适于前款运输方式的坚固包装,供应商应根据产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磁等保护措施,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3.运输、包装、装卸及运输保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产品在按照项目约定所有权转移给建行前的全部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4.交货时应当同时附有技术规格、使用说明、配套软件、质量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或技术资料,文件或技术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和完整。 5.特殊情况,供应商要求变更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建行并取得书面同意。 6.要求变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应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当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7.供应商应当在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前15日通知建行,以便建行做好接收准备。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后15日内建行对产品进行接收。接收时建行有权对供应商所交产品的外包装完好程度、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或生产厂商等是否符合项目约定进行初验。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存在损坏或短缺,或产品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等不符合约定的,建行有权拒绝接收相应产品且供应商应按项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被拒绝接收的产品,可暂时存放建行处,但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初验后应由建行根据初验结果签署到货证明。 8.若建行在开包使用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有错漏、数量短缺、损坏或与项目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规格不符时,供应商应按建行要求及时到现场联合检查并确认有关问题。经确认问题的确存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建行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更换或补足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所有权自产品交由建行或建行指定人员占有并由建行签署到货证明之时起转移给建行。 10.需提供加电测试服务,应遵守本条的约定。 对于经建行初验合格并签署到货证明的产品,供应商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好必要的加电测试准备工作并向建行发出可以进行加电测试的书面通知。建行自收到供应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开始对产品进行加电测试。如供应商在约定期限内未及时发出可以进行加电测试的书面通知,建行也可自行决定开始进行加电测试的日期。建行对产品享有15个工作日的加电测试期。 11.试期结束,产品符合项目约定的,建行签署加电测试验收合格证明。若加电测试期间发现产品不符合约定的,供应商应当在发现不符或建行指出的不符后,立即以全新的符合项目约定的产品进行替换或按照建行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加电测试期自供应商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后开始重新计算(简称“重新提交验收”)。若供应商重新提交验收而导致产品未在原定的加电测试期限或验收合格期限前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除项目另有约定外,建行无需为安装调试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12.调试服务工作完成后(或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其他时点),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应当在15日内做好验收的必要准备并向建行发出可以进行验收的书面通知。建行自收到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开始对安装调试服务按照项目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行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验收不合格,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纠正不符之处,并与建行协商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简称“重新提交验收”)。若因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重新提交验收而未在原定的服务完成期限或验收合格期限前验收合格的,由供应商对安装调试服务提供方的违约行为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13.需建立智慧校园经营风险保障机制,对食堂经营中由供应商系统造成的资金损失由供应商全部赔付,对智慧校园进出数据进行风险监管和保护。 六、款项支付需求 1.项目价款和价外费用均为包含增值税的含税价,项目价款已包含项目项下建行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建行无需再支出任何其他款项。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本项目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双方一致同意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项目价款。 2.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开机测试验收合格、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后,供应商向我行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符合规定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行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质保期5年。 3. 履约保证金缴交:入选供应商应在合同签署前缴交履约保证金50000元。合同期内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履约的,最后一笔订单的维保期到期后一个月退还。 七、售后服务需求 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为经检验合格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设备。硬件产品需送达到指定商户地点,并进行系统安装调试。硬件产品5年免费现场上门保修服务,1年2次巡检支持服务。(保修期以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供应商需提供免费上门维护/维修设备、更换整机或零部件。超过保修期后产生的故障问题,具体配件定价由当时的市场定价决定。我行有权要求供应商予以无条件维修、更换或退货。 2.经商户确认,收银刷脸设备可满足其需求,正常使用数币支付交易测试成功。 3.培训:供应商应向业主提供培训及培训资料,确保业主的工作人员对相关功能、装置、操作、故障判断、日常维护保养等技能的应用。 4.建行客户在使用该公司智慧食堂软件期间,免费提供云服务器数据交互服务。 5.个人数据中心后台管理:支持与客户方已建设的个人数据管理系统兼容。 6.售后服务要求:客服响应时间为7*24小时,故障排除上门响应时间为4小时内。 7.供应商对建行所有支付接口进行免费开发,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8.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可以免费进行适当软件开发(每个项目至少1个人/月),如果需要进行大量软件开发的,涉及费用双方再进行商议;供应商所提供的智慧食堂需求定制软件,均保证建行在后续其他项目可免费使用。 9.供应商与建行合作的每个项目需提供软硬件五年的免费维护和升级. 10.供应商对食堂和进出管理机具所采集的人脸库进行风险管理,以及供应商对系统所存所有信息进行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如发生风险事件由系统供应商全部承担责任,建行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11.供应商要提供平台源代码给建行定期定版(建行承诺源代码保密,供应商因为经营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建行才会使用源代码搭建平台),供应商接受建行对源代码漏洞扫描,并根据扫描结果进行整改。 12.服务期间,供应商使用平台每年都要提供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证书及测评报告。 13.服务期届满后,在供应商和我行双方尚未续签项目或尚未与第三方另行签订服务项目的过渡期,供应商必须继续为我行提供服务,供应商和我行双方之间仍履行项目约定的各自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八、其他需求 1.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中涉及的全部客户信息进行处理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账号、交易明细、个人信息及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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