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身份证电写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华采招标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业主身份证电写机采购项目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身份证电写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CZB-2025-ZB1254
三、项目概述:1.本项目为沈阳市 采购身份证电写机1台。2.本项目费用预算为60万元,由沈阳市 承担,并据实结算。
四、采购内容:身份证电写机1台;使用的范围:沈阳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次拟将项目预算60万元设置为最高限价,并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公布。供应商报价包含设计、配送、安装、税款等一切此项目采购中所需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满足技术规范中*号项的全部要求。
8.供应商须提供三年质保,质保范围包含设备及软件。
9.供应商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0.供应商须承诺知悉并认可关于供货方式、技术要求、质保服务、售后检验等相关要求、采购供应商管理及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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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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